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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再次引發關注 媒體:莫把孕育生命當一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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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   燁 2021 年 01 月 27 日 08:34 | 來源: 法治日報 小字型大小 原標題:代孕再次引發關注 媒體:莫把孕育生命當一場交易 游走於法律邊緣地帶的代孕交易,違背了社會公序良俗,是對“生而為人”的人格尊嚴的公然踐踏 有的夫妻因生理原因無法生育,有的人擔心事業受阻而不願生育,為此,有人選擇到海外代孕,有人採用非法方式在國內代孕,以延續血脈。近期,某女明星“代孕棄養”的新聞登上熱搜,讓全社會開始再次關注代孕,隱藏在地下的代孕法律問題重新浮出水面。法學界亟待重新審視近年提倡的放鬆代孕呼聲,社會各界也需高度關注代孕引發的倫理、社會、健康等一系列問題。 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為。目前的代孕大多指有償代孕,即委託人通過非法仲介機構安排代孕。代孕通常要由醫院或醫生等專業人員負責實施,委託人要向代孕者、醫生、仲介機構等支付高昂費用。目前,代孕交易的違法成本過低,是導致灰色產業鏈興旺的直接原因,其背後透露出的是對生命的淡漠態度。代孕交易不僅給代孕子女帶來諸多不確定風險,也會侵害代孕者的身體權與健康權。現實中,一些農村婦女因代孕多次做流產手術,導致終身無法生育甚至死亡。 無法生育者在法律上同樣享有生育權,但無論是基於價值追求抑或法益衡量,代孕子女的權利保護,應當高於代孕訴求人群的生育權。在代孕交易中,“包生男孩”代孕者若懷上女孩,可能會被強行終止妊娠;當嬰兒出現身體缺陷時,可能面臨被丟棄。法學界不應僅關注代孕委託者的生育訴求,更應注意到代孕棄養、妊娠終止、非法交易等引發的各種法律問題及社會風險。嬰兒是絕對的弱勢群體,他們無法對自身權益提出訴求,也無法進行自我保護,只能完全依賴于父母或監護人。實際上,非法代孕而後棄養絕非小概率事件,這種做法還涉嫌構成遺棄罪。 對於代孕行為的法律效力,理論界和實務界曾眾說紛紜、看法不一。有觀點認為,若不承認代孕合同的有效性,則可能給代孕雙方帶來不可預期的風險。然而,代孕者不是工具,孩子不是商品。雙方自願達成代孕的合意,也不意味著代孕合同當然有效。非法代孕機構將棄養及終止妊娠等行為稱為“退貨”,在他們眼中,孩子儼然成為一種被預約的商品,這嚴重違反民法典第 8 條、第 143 條和第 153 條關於公序良俗的規定,是法律不能容忍的行為,不...

鄭爽代孕風波︱內地嚴令禁止 港規範清晰 台朝向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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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報 撰文: 姜庚宇 2021-01-26 16:45 最後更新日期: 2021-01-26 16:5 代孕由於事涉代理孕母、接受服務的伴侶和嬰兒三方權益,在全球各地都是極富爭議的話題。全面禁止代孕的不乏瑞典和日本等已發展國家;英國和加拿大等國則將代孕合法化,同時透過立法等手段規範此類行為,但內部激辯仍未停歇;韓國、哥倫比亞等國則沒有相關法律安排,令代孕缺乏約束。 兩岸三地同是華人社會,對代孕的規範卻大相逕庭。在香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下稱《條例》)對代孕有清晰的界定和規範:容許非商業代孕(即代理孕母不會獲得報酬,又稱人道代孕或志願代孕),但申請人須符合多項條件,包括但不限於必須是已婚異性戀夫婦、不得使用捐卵者或代孕者的卵子、代孕協議須是自願性質等。這些限制間接排除了代孕服務的主要受眾,因此本地代孕產業並不發達。 鄭爽被踢爆與前男友張恒(右)赴美找代母秘密生子,網上流傳的錄音更聽到鄭爽一家在代母懷孕期間曾有棄養念頭。(網上圖片) 同時,《條例》禁止「任何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從事商業代孕活動。規定雖然嚴苛,但對於海外產子的約束力存疑。富商李兆基的長子李家傑2010年在海外代孕產下三名嬰兒,一度引發輿論紛爭,有人從倫理道德角度批判,亦有人依據《條例》認為涉嫌違法,但有法律意見就指出,針對在香港境外接受代孕服務者的違法蒐證較為困難。 延伸閱讀︰ 鄭爽同張恆由拍拖至分手風波不斷 一文睇清醜聞時間線 +27 難阻鑽法律漏洞 至於內地和台灣,現時都是「一刀切」將所有形式的代孕視為非法,卻難阻大量夫婦鑽法律漏洞,到海外尋找代理孕母,或從事地下代孕活動。 內地早期對代孕的規範,見於原衞生部2001年《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當中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不過,相關規定沒有對尋求代孕服務的人群定出罰則。 內地和台灣現時都是「一刀切」將所有形式的代孕視為非法,卻難阻大量夫婦鑽法律漏洞,到海外尋找代理孕母。(Getty Images) 2015年,全國人大討論《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進行代孕」的條款時,正反雙方爭論不休,反對者提出,不應剝奪不孕夫婦通過代孕技術獲得子女的權利等理由。此條款最終未見於正式頒布的條例中,可見當時立法者對代孕監管程度仍舉棋未定。但到201...

觀點投書:私利當前,臺灣政客與鄭爽何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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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明星鄭爽被指在美國代孕嬰兒並「棄養」 遭猛烈抨擊,而從這事件也能看出美中兩地對代孕的想法。(圖/取自鄭爽微博) 這是個自私自利的時代。日前爆發大陸女星鄭爽為了自身的前程及利益,想把自己委託代孕孩子「處理」掉; 而臺灣政府也不遑多讓,為了穩固政權,將全民「健康」拋棄,此荒謬正活生生演繹在全民面前。 為了美國可能、也許會給、尚屬空中樓閣的利益,政府逼迫全民接受萊豬進口。我們尚未拿到任何好處,卻必須先犧牲全民健康,這實在非常誇張且不可思議。當我們繳稅給政府,是希望政府可以保護我們的健康及使我們免於恐懼。可笑的是,政府竟然違背了人民的託付,做了開放萊豬、傷害人民健康、置人民於焦慮恐懼之事。 這還是我們寄與希望的政府嗎?這還是選舉前信誓旦旦,誓死保衛人民的那群政治人物嗎?別再一味用所謂的科學數據洗腦人民-萊劑低毒性且不會傷害健康,為了可能且更大的利益,大家吞了吧!問題是,不管有毒無毒,沒有必要的東西,我們為何要吃它? 萊劑是乙型交感神經刺激劑,它會刺激乙型交感神經受器。學過細胞生物者都知道,受器被刺激後會啟動一連串細胞訊息傳導,這些反應日積月累,造成的細胞變化沒人敢保證無事。另一方面,儀器度量有其極限,測不到萊劑的傷害,不表示傷害不存在。 國民黨由文傳會主委王育敏、組發會主委李哲華、青年部主任陳冠安(右)等人召開「反萊豬、拚公投、要連署」記者會。(資料照,林瑞慶攝) 更誇張的是,在「鄭爽找代孕棄嬰」出事之前,吳秉叡立委早已大喇喇宣誓本屆期必讓代孕合法,更是體現政府視健康如無物。因為少數人想要自己血緣的孩子,政府竟想允許讓第3者承擔比自然懷孕高的代孕風險,忽視代孕者高比率的高血壓、妊娠糖尿病及前置胎盤發生。這又是另一個為了虛幻、縹緲的利益,將第3者置於健康風險之下。更別提代孕後代有較高的早產及低體重的狀況。這難道是我們希望的臺灣之子嗎? 強國必先強種,我們已確定萊劑無益於人民的健康,而開放代孕更可能傷害婦女及後代健康。懇請政府改變思維及做法,任何事情,萬萬不可凌駕健康之上。因為,人民沒了健康,臺灣必沒了未來。 (相關報導: 鄭爽風波:中國明星被指在美國代孕嬰兒並「棄養」 遭猛烈抨擊 | 更多文章 ) 陳怡朱*作者為社團法人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理事長。   https://www.storm.mg/article/3420582?fbcli...

觀點投書:鄭爽代孕棄養事件 幼兒的人權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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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表示,求子作者提及,不孕是許多現代夫妻的痛苦,因此代理孕母應運而生。但這番看似美好善行的背後,恐加劇社會「階級剝削」。 (示意圖/Free-Photos@pixabay) 日前大陸女藝人鄭爽爆出在美國找代理孕母,之後又後悔棄養的新聞,震驚兩岸。新聞披露的男女雙方父母談判錄音檔中,女星說「這孩子真的打不掉,我都快煩死了」,女星父母臨時起意,「就跟醫院說,就棄養了唄!」知道行不通後又改口,「感情不在,就孩子送人!」「受精卵都還沒有用完,還保存著這些,如果兩人未來還有感情,孩子可以再要」。 這事引起網民瞠目結舌,集體憤怒,「把小孩當玩具嗎?」「孩子送人是好事?什麼歪理」連帶地,也赤裸掀開代孕背後藏著的核心問題:代孕胎兒或孩子之生命及基本人權完全遭漠視。 代孕後代因障礙或早產被棄養案例,不幸地已發生不少。例如2014年一對澳洲不孕夫婦透過仲介到泰國借腹生子,代理孕母懷上龍鳳胎,卻因男胎罹患唐氏症被要求墮胎,代理孕母因篤信佛教不願墮胎。二個孩子生下後,澳洲夫婦只帶走了健康的女兒,而把罹患唐氏症的兒子丟給了代理孕母。 當生命透過金錢行為變成可交易的商品,不但殘疾代孕兒或早產嬰孩遭遺棄成為人球,就連健康的代孕後代,也可能因委託人感情婚姻或經濟等生變,而遭棄養。代孕後代何其無辜,這些幼兒的人權在哪裡?誰來保護? 生過孩子的媽媽最清楚,懷孕時準媽媽和肚子裡面寶貝在長達十個月的懷孕過程,親子間所產生親密互動關係是極為深刻無法取代的。但代孕女性卻被要求不承認正在腹中孕育的孩子。在國外有健康成長的代孕兒,長大後仍苦於承受一生的心靈創傷。 反觀台灣,去年(2020)五月立院悄悄一讀通過《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可對代孕者提供酬金,有立委更信誓旦旦,保證要儘快讓代理孕母合法化! 代孕生殖合法化的支持者宣稱,代孕是無法生育者或有其他私人因素而無法擁有下一代者的解方,能促進醫療經濟,可為台灣少子化處境帶來「生」機;甚至有支持者主張,擁有自己血緣的小孩人生才完整,因此禁止代孕無疑是對人權的剝奪。謬誤的是,聯合國基本人權內涵乃至「生育權」,從未將經由「代理孕母」之生殖納入。 求子不得,是許多現代夫妻的痛苦,因此代理孕母應運而生。但這番看似美好善行的背後,恐加劇社會「階級剝削」的問題。昔日的代孕大國印度及泰國,因見本國弱勢貧窮婦女提供自己的子宮代孕慘被剝削,因而立法禁止商業代孕以保護本國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