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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修法爭議:是科技圓夢,還是「實質代孕」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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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好報2026 年 1 月 18 日 張文昌(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常務理事) 近日《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張文昌老師(台灣懷孕婦女關懷協會常務理事)撰文指出,草案中擬開放的「女女 A 卵 B 生」( ROPA , Reception of Oocytes from PArtner )模式,實質上已涉及「借腹生子」的代孕行為。 📌 本文核心爭議點: •    實質代孕疑慮:當生育過程被拆解為「 A 提供卵子、 B 提供子宮」,其本質與代孕無異,恐為代孕合法化開後門。 •    兒童權利保障:修法是否充分考慮了後代子女的權益與生命完整性? •    倫理邊界:科技進步不應成為將女性身體「工具化」或將生命「人工製品化」的藉口。 面對生命權與人倫關係的重大變革,我們需要更廣泛、更透明的社會對話,而非倉促修法。   閱讀全文請至 https://newstaiwan.net/2026/01/18/400898/  

單身但選擇成為母親;「我的爸爸是誰?」可以有不同的回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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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ROL LAWSON 發表日期: 1993 年 8 月 5 日 http://www.nytimes.com/199 3/08/05/garden/single-but-mothers-by-choice-who-is-my-daddy-can-be-answered-in-different-ways.html?pagewanted=all 「我們所有人都想知道自己從哪裡來,大多數孩子都想和其他孩子一樣,」耶魯大學斯特林心理學教授 Edward Zigler 博士說。「任何讓孩子感到不同的事情對他們來說都很難應對。單身母親應該向孩子強調他們的特殊性:『我非常想要你,所以我比其他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但有些孩子的態度可能是:『妳為什麼要對我這樣做?』」   兒童發展專家表示,要對選擇單身母親的孩子做出判斷還需要數年時間。雖然有研究顯示單身母親的孩子情緒和學業問題發生率較高,但這些研究大多集中在貧困家庭,其中許多是由青少年母親領導的。目前還沒有針對成熟且經濟穩定的單身母親的孩子進行長期研究。   全美各地接受採訪的二十多位中產階級單身母親講述了類似的故事:她們非常想要孩子,也想結婚,但生理時鐘快要耗盡,而「真命天子」尚未出現。她們有能力獨自負擔一個家庭,且不願僅僅因為未婚而錯過為人母的機會。   一位女性說,她最艱難的時刻是在一天晚上 11 點,她聽到 10 歲的女兒哭著說:「我不知道我的父親是誰。」   「我告訴她:『我也很難過。我希望我們能有一個愛我們兩個人的爸爸,』」這位為了保護孩子免受同學好奇而要求匿名的女性說。

柯志明教授談代孕

柯志明 1 月 1 2 日 下 午 1 : 4 2   · 有關目前立法院正在審議修訂的《人工生殖法》,我的基本倫理立場如下: 1.孩子是有尊嚴的人,不是東西,不是財產,不是工具,更不是成人可以任意操控玩弄的玩物。 2.生育兒女是人際活動,是存在於生育者(父母)與被生育者(兒女)之間最為珍貴神聖的生命活動,而不只是生育者(尤其婦女)個人的行為。 3.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刻意以違反人性、尊嚴、道德、倫常關係的方式生育小孩,例如,刻意使之無父、無母、多父、多母、無合法正當父母,或刻意使遺傳父母、生殖母親、養育父母分離等等,否則就是侵犯孩子的尊嚴,剝奪孩子擁有正常且完整之人生與人倫關係的權利。 ......................................................... 全文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HtKfyEy2F/?mibextid=wwXIfr

自由開講》生命不是選配 孩子不是訂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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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5253623?utm_source=TALK&utm_medium=1&utm_campaign=MOREPAGE 2025/11/25 08:30 ◎   單信愛 在「自主」之外,我們更需要人性與底線 近期兩起海外代孕事件 —— 男同志伴侶以代孕方式同時迎接四胞胎,以及台灣骨科醫師將代理孕母生產過程「未遮蔽」的私密影像公開於社群平台 —— 引發社會譁然。前者讓新生兒以「成果展示」般亮相,孕母完全消失; 後者更直接侵犯女性的身體自主與人格尊嚴。這兩個事件共同指向一個令人不安的事實: 男同志伴侶「壹零出4啦」赴墨西哥代孕4名寶寶,引發軒然大波。(經馬賽克處理,翻攝自Threads) 當生育被商業市場吞沒,精卵、孕母被商品化後, 孕母與兒童都成為最容易被消失的弱勢。 就在台灣社會仍消化這些衝擊時,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證實, 《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已送入行政院,將單身女性與女同志納入適用範圍,修法方向更以「強調女性自主權」為主軸 。女性自主當然值得保障,但當政策只談「能不能做」,卻避開「應不應該做」、避開倫理風險、避開兒童最佳利益,這樣的推動是否過於倉促? 問題不只在於技術,而在於本質。單身女性或女同志雖然擁有卵子與子宮,但生育仍必須依賴精子 。當制度化允許以選擇精子完成生育,本質上等同於將生命納入市場機制:基因成為選項,精子成為商品,優質精卵與子宮將在市場上奇貨可居,而孩子成為被「配置」的結果;這樣的方向已讓生育從自然行為,滑向生命商品化的深淵。 婦女自主權更不應成為遮掩風險的口號 。真正的母性從來不是「我要孩子」,而是「我要保護孩子」。國外已有大量捐精、捐卵子女控訴:「我們像被挑選的商品,被購買的基因。」這些聲音提醒我們 —— 生育科技可能讓成人獲得孩子,但同時也可能讓孩子失去身世、血緣與尊嚴。 台灣在討論人工生殖時,不能只談少子化、不能只談成人的生育需求。而應回到三個根本問題: 國健署署長沈靜芬近日表示,「人工生殖法」修法版本,核心重點是強調女性自主權。(資料照) 1.  孩子的最佳利益在哪裡? 當知悉權遇上匿名保護 ,當孩子長大問:「我的爸爸是誰?」該如何回答。肥皂劇中的半路認親、亂倫等情節都有...

[我爸爸捐了我]

一個孩子關於失去、欺騙和商品化的故事 那真是一段歷歷在目的記憶。 有一天,我(凱瑟琳)大概十四歲的時候,我和爸爸一起開車,我們聊起了祖先的事。我對自己的根源非常好奇。當我問他我們有多少切羅基血統時,他的回答很奇怪。 我說:“如果你有十六分之一的切羅基血統,那我就是三十二分之一!對吧?” 他回答說:“我……有十六分之一的切羅基血統。” 由於無法確認我的基因組成,我感到很不安,所以我重複了我的說法。但我父親仍然拒絕確認我的血統。 我的哥哥嫂嫂把這些記憶稱為「閃光燈記憶」。它們是我們過去記憶中格外突出的時刻,如今被重新喚起,因為它們清楚地揭示了我們何時察覺到與父親的關係有些「不對勁」。並非說他不是個好人,或沒有盡力,而是有些時刻讓我們意識到,我們並非他的親生子女。然而,在當時,我們又怎能預料到呢? 結合我們後來了解到的關於我們受孕的真相,這些時刻都說得通了。或許是閃光燈下的記憶,或許是看到他第一個孩子的超音波照片,我哥哥最終明確地問了我們的父親,他是怎麼被孕育的。 真相大白了。 我清楚地記得那一刻,那是多年前感恩節的那一週。我的父母把我叫到一邊,和我進行了一次家庭談話,告訴我我是捐精受孕的。 我在大學時就聽說過這種做法,在了解自己的經驗之前,我的第一個反應是不安。當時我腦中閃過一個念頭:這種做法是否合乎倫理?但我聳聳肩,盡量不去想它,因為它感覺詭異而超凡脫俗。而且,在當時,它似乎與我無關。 我認為當初對捐精受孕的這種冷漠反應是人之常情。但當我得知自己也是透過捐精受孕後,我花了很長時間才恢復到那種狀態。那種衝擊太大了。我感覺自己肩上突然壓下了不該有的重擔;父母無法生育,這不該成為我的負擔。我感覺自己突然成了家裡的成年人——或許我早已是,替他們承擔了很久的重擔,而現在,我才開始學習如何應對由此帶來的後果。 捐精受孕者的負擔 我也看過其他人有那種本能的怪異感。一位女士在臉書群組裡說:「我在考慮捐卵!我以前覺得這等於把自己的孩子送人,但後來我有一些不孕的朋友,現在我想盡我所能幫助她們。」我記得我當時回覆說,這不就是把自己的孩子送人嗎?很明顯,她的同情心蒙蔽了她的判斷。對我這個同樣深受她這種「同情心」影響的人來說,她的想法顯得很片面,而且不幸的是,這種情況很常見。 正如她所說,不孕症是一種負擔。我對此深有體會。這並非源自於我自身的生育問題,而是源自於我受孕時的特殊情況。透過醫院和生...

[閒聊] 身為美國胚胎師的心得 (摘錄)

作者 whiteben68 ( 豆沙 ) 時間 Sat Jan 14 04:47:46 2023 大家好我是 11520 的作者,經朋友告知才知道自己的文章被轉到這邊也因此才知道這個版。 我的背景是胚胎學家,一個很陌生的名詞。因為台灣不只沒有多少學校有這個專業,連課程都沒多少。我的博士論文是研究人工操作對胚胎的影響尤其是 epigenetic disorders 。除了學術單位的研究工作,也擔任過美國生殖中心的胚胎師職位目前專注於動物克隆,主要是做異種移植動物。辛苦各為求子若渴的父母會想打這篇文章,主要是想解釋一下我對台灣生殖診所與中心的看法台灣目前的生殖中心主幹就是醫師加上技師。 美國則是會配置胚胎學家與內分泌學家 (Embryologists 跟 Endocrinologists) 不到每個診所或中心都會配置 ( 是,美國這部分人才也很少 ) 而是採用定期巡迴的方式 (rotation) 在 15-20 個診所 / 中心處理醫師的問題或是訓練技師,我當初也是必須要佛羅里達,芝加哥還有猶它跑來跑去。我不想諷刺台灣的生殖醫療體制,但是我自己受過的訓練讓我知道胚胎的發育與生長過程相當的複雜。在我的領域,光是胚胎學家就有好幾個專精,包括受精,賀爾蒙, preimplantation 還有後期的胚胎發育,胚胎基因與細胞分化,像我自己的專業就是受精與 preimplantation 由於涵蓋的專業太多,我並不覺得醫師有這麼全能可以面面俱到。所以各位求子若渴的父母,只能多做一些功課,讓自己多了解一點。 早上有空,稍微掃過一下版上的文章跟問題很常見的,像是 AMH 。簡單解釋一下, AMH 是一個賀爾蒙,最重要的功能是男女胚胎 " 分性別 " 的時候。早期的胚胎是 " 雙性的 " ,用普通話講就是男女生殖器官都有。 AMH 由 " 蛋蛋 " 提供,抑制女性生殖器官發育,所以有蛋蛋的胚胎只有男性生殖器官發育如果出了問題,就會產生基因男,但同時擁有男女生殖器官的情況。女性也會製造微量的 AMH ,主要由未成熟的卵泡排出所以大家驗的 AMH 量,表達的是 " 未成熟卵泡 " 的數量。對多囊的判斷,用 AMH 是蠻標準的。但是對卵巢的衰退程度,比較像是 " 參考 " 雖然...

(社論)人工生殖法修法 牽涉生命權應擴大討論 (臺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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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醒報編輯部   2024/12/09  衛生福利部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 13 日是預告期最後 1 天。國民健康署 14 日表示,期間收集到 400 多件意見回覆,待整理內容及舉行專家會議,拚儘速送入行政院。圖為人工生殖中心實驗室護理人員工作畫面。 ( 中央社 ) 《人工生殖法》修法草案從五月開始公布修法草案後。雖然此法影響深遠,在社會跟媒體當中並沒有太多的討論。 人工生殖複雜 如果仔細看這次修法內容,範圍相當大,包含將未來受術「夫妻」修正為受術「配偶」,增訂受術未婚女性、受術異性伴侶、女性受術者、委託配偶等,光是這些部分就已經讓人眼花撩亂。 更具爭議的,是首度引進了代理孕母的概念,這就包括代孕生殖、代孕服務機構、代孕定型化契約及代孕子的女等定義跟範圍。 這些在歐美先進國家已經思考二十多年甚至三十多年的事務,台灣卻因為專家較少、觀念也不普及,未能感受到當中的複雜,以致提不出解決答案。 直到修法前最後一刻,政府才終於喊停,把爭議最大的代理孕母部分脫勾處理。必須承認這樣的謹慎是正確的,因為最核心的概念還是生命權的問題,在現代人工生殖技術如此發達的當下,要「創造」出一個生命,在科技上並不困難。但是包括了親權、教養、家庭跟對生命本質的看法卻是格外的複雜。 歐美案例須借鏡 一個活生生的生命一旦誕生,就有接下來長達七十多年的生命週期。所以對於「創造」生命的相關法律,一定要嚴謹。雖然有些團體打著歐美各種思想招牌,認為歐美可以台灣為什麼不行?但是如果我們查考歐美的代孕經驗,仍會看到就連歐盟成員國的希臘,都還有婦女和嬰兒成為人口販運的受害者。 另一個近來成為「子宮大國」的烏克蘭,卻發現孤兒院的孩子有一半是透過代孕生下的,卻被委託者拋棄。這些血淋淋的案例不先找出解決方案,貿然上路只會在台灣複製歐美的問題。 台灣界定不週全 目前台灣的代理孕母只接受「借腹型代孕」,而非更複雜的「基因型代孕」,也就是代理孕母純粹提供子宮,並不提供卵子,母子不存在基因關聯。但是光是如此,如何把代孕單純化,避免成為純粹的商業交易,另外合理補償工作損失和營養金到底可以給多少?是不是可以追加金錢報酬,都讓一向保守的台灣難以招架。 藉著這次機會,其實可以好好喚醒台灣大眾,如果真的要搶救人口,要開放代理孕母,第一步我們要承認,我們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