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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投書:只有投票權的大人才有人權?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37855 唐仙美   *作者為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 臨近總統立委選舉,少子化議題竟成大熱門,修改人工生殖法再次成為攻防,「開放人工生殖給更多想生者使用」再次捲土重來 ∘單身女子可捐精生子,以及代理孕母入法成為焦點 。人權團體藉由 媒體及輿論持續施壓主管機關,希望開放人工生殖予更多想生的人。 無獨有偶,數個電視台本土劇也出現代理孕母劇情 ,似有默契一起呼應人權團體的訴求 : 「 生育權是人權」   什麼是生育權 ? 在人工生殖輔助技術發展之前,生育權固有定義對象是一男一女。而人工生殖輔助技術是醫療行為,是原本夫妻具有之生育能力受損而施予的治療行為∘單身女子想捐精生子或使用他人身體代孕 ,這不是人權而是特權∘因此,政府並無剝奪任何人之生育權,只是不允給予「單身者捐精生子」及「不使用自己身體懷孕者」的特權∘   爭爭吵吵的生育權只著墨於大人,那產出孩子的人權呢 ? 兒童權利公約 第 7 條第 1 點 : 「兒童 ……… 儘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單身女子者經由捐精的人工生殖必然失去生父 ,而且連法定父親也無∘如此產出之人工生殖後代的人權從來不是考量重點 。   人權團體總是辯稱,「異性婚姻使用捐精捐卵也不在少數,為何單身就不行 ? 」。捐精在異婚施行多年以後,後遺症早已層出不窮 、 負面案例不勝枚舉。捐精捐卵後代不斷發出哀號 ,呼籲若不能終止這不利兒權的社會實驗,至少施行須更緊縮更嚴謹 ---- 澳洲 及 哈 佛 的報告,均指出這些後代很大比例須接受精神治療。在臺灣多個學子自殺頻傳的現在,我們還刻意讓這些單身女子捐精生出後代,到底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更多問題 ?   人工生殖捐精後代的 Rose 博士:「希望我們社會上對所有群體能夠尊重『血緣』及『基因』的親屬關係及身分,而不出售來自任何群體的特殊細胞。最重要的,由於 (人工生殖後代)特殊的脆弱性,以及我們無法為自己發聲,兒童由生父生母照顧的權利應受法律保護 ︒ 」   在 thembeforeus 網站 上有無數傷痛的捐精卵後代訴說著「我好想知道被爸爸抱著疼著的感覺」、「為什麼我沒有媽咪?」「我是從哪裏來的?」每個人都想知道自己的根源。難道台灣十多年後,要讓新一批捐精後代起來控訴...

鄭弋/孩子身心健康誰顧? 人工生殖不是治少子化妙藥 | 雲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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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弋/孩子身心健康誰顧? 人工生殖不是治少子化妙藥 少子化問題威脅全球已開發國家。《紐約時報》 2 日一篇 《南韓正在消失嗎?》 ,指出南韓今年 第 3 季的育率僅剩 0.7 ,全球墊底,台灣不遑多讓,倒屬第二。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立法院 4 日進行 《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朝野提出 8 個版本,行政院因「代理孕母」等爭議仍在討論中而未提版本。   近年來,台灣各地政府了拚生育率,紛紛提高不孕夫妻人工生殖補助,共可使用 6 次、總計最高上限 40 萬元。朝野立委及民間團體也以改善少子女化為由, 期望鬆綁人工生殖規範,從異性夫妻擴大到 單身女子、女同志配偶、男同志配偶,並納入「代理孕母」。 更有不孕症醫師指責「僅夫妻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是 「落伍」法規、「少子化幫兇」, 倡議先修法放行 「讓想生的人可以生」 。   對於各界如此重視少子女化議題,筆者開心又憂心,因為各界獻策重點多擺在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男同志配偶要爭取生育需要及權利,姑且不論,男女結合才能生育及老天爺賦予的生育能力,究竟誰人能歧視或剝奪, 若果真如此隨便開大門,那不就是讓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爸爸,而 人工生殖子女在受孕前權益就被剝奪的這件事,在 8 個修法版本及朝野民團討論中,卻是一片空白。   先來談人工生殖後代的身體健康,台灣已有數據顯示, 人工 生殖輔助技術後代的早產率、低體重率及缺陷率,確實比自然受孕後代高;尤其為提高受 精成功率,許多生殖機構會採取「卵胞漿內單精子注射」產製胚胎,也就是將單一精子注入卵子內,受精成功率似乎較高,但其侵入性質會使胚胎嚴重損害機率增加。   更棘手的是人工生殖後代的心理健康。開放捐精生子女已六十多年的歐美社會,近年已有越來越多捐 精捐卵後代集結發聲,尋求幫助及發出警語。而台灣打著「平等生育」人權旗幟的討檄文中,獨不見歐美社會已日益重視的「捐精捐卵後代」的字眼,在商機龐大的人工生殖產業貌似美好及專業論述,卻未提此一弱勢族群的一輩子的身心痛苦與哀愁。   一個名為 「我們是捐贈者受孕」( We Are Donor Conceived  )的全球社群組織, 2020 年對 481 名出生在 15 個國家的捐贈者受孕的調查發現,當他們知道自己是 捐精捐卵後代的感覺 ,圈選頻率最高的前五個詞是震驚,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