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俄羅斯代理孕母」幫台灣夫妻生龍鳳胎 掮客再犯仍獲緩刑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男子黃元禧2020年仲介1對不孕夫妻赴俄羅斯找代理孕母做混血試管嬰兒,喜獲1對龍鳳胎,卻因支付尾款發生糾紛,加上新冠肺炎疫情正好爆發、遭遇如何將小孩接回台灣的難題,黃男索性自首違反《人工生殖法》,一審依圖利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罪判刑10月、緩刑5年,上訴後,台北地院二審今改判黃男9月徒刑,仍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全案定讞。
黃男先前於2011年到2014年間,與妻子架設「優生代孕網」網站仲介境外代理孕母生意,共安排5名單身漢與1對不孕夫妻到泰國,找當地代理孕母提供卵子兼任「卵母」,用男客戶的精子做試管嬰兒受孕後植入孕母體內,共生下9名混血寶寶,其中包括3對雙胞胎。
黃男夫妻在該案獲利67萬餘元,被檢警查獲後主動全額繳回,法官認定仲介代理孕母行為不受法令處罰,但黃男夫妻收費仲介客戶購買生殖細胞、胚胎,觸犯《人工生殖法》圖利居間介紹生殖細胞罪,判2人各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各18萬元,均緩刑2年且各須支付公庫35萬元,已定讞。
不料黃男在緩刑期滿後重操舊業,又透過網站打廣告,提供到俄羅斯做人工生殖的訊息,自稱有門路跟俄羅斯當地醫院合作。北市1對夫妻因妻子不孕而上門求助,和黃男談好包套服務,連同給「卵母」、代理孕母酬勞等費用,共約10萬美金。
雙方簽訂《優生包生代孕契約》後,黃男於2019年9月安排客戶夫妻前往俄羅斯,由當地醫師診斷確認女客戶不孕,接著在2020年2月間再度前往俄羅斯,經當地醫師取用當地「卵母」提供的卵子,和男客戶精子結合後,植入預先找好的代理孕母體內,同年10月在俄羅斯生下1對龍鳳胎。
不過就在龍鳳胎出生前,黃男與客戶夫妻因尾款金額多寡,加上如何在疫情期間將小孩接回台灣等事發生糾紛,黃男索性在龍鳳胎出生當天,在台灣向檢警自首違反《人工生殖法》。
一審認定黃男有悔意,應無再犯之虞,判他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並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30萬元,還須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上訴後,二審今酌減改判黃男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7萬元,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50萬元,全案定讞。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0825/2324495.htm
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