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由代孕成為父母可能會面臨道德挑戰——但這對某些人來說是一種正向的經歷??
在首都基輔,護士抱著烏克蘭代孕母親所生的嬰兒。 Sergei Supinsky/ AFP via Getty Images 女演員加布里埃爾·尤寧( Gabrielle Union )在她的新書中,討論她經由代孕成為父母的決定。她加入了尼爾·派翠克·哈裡斯( Neil Patrick Harris )、妮可·吉德曼( Nicole Kidman )、金·卡戴珊( Kim Kardashian )等家喻戶曉的名字的行列,他們都聘請了代理孕母來生下他們的孩子。尤寧新書中關於代孕的宣傳,重新引發了關於有爭議的代孕的倫理問題,從女性是否能夠出售自己的生殖能力到成為父母意味著什麼。 關於代孕的倫理問題,全球存在分歧。一些國家禁止代孕,而另一些國家則限制代孕範圍。在美國,允許代孕的法律因州而異。 法律範圍是由於道德問題,從潛在的代孕剝削到擔心代孕對代孕後代的生活產生負面影響。 在我研究這種形式的輔助生殖的十年中,我發現代孕可能是剝削性的。 代理孕母因此獲得金錢報酬改善生活,以及被有錢人所賦予的「利他」「助人」價值觀,卻忽略了背後實質上的剝削。 神話和恐懼 有人可能會說,代孕的概念可以追溯到創世記中的一個聖經故事,其中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懇求他與奴隸夏甲生孩子,因為撒拉無法懷孕。進到現代,代孕主要在高價體外受精中心以兩種方式之一進行。在「傳統代孕」中,受精卵屬於代孕者。在今天更常見的「妊娠代孕」中,受精卵來自委託母親或捐贈者。在這兩種情況下,卵子都與精子結合成胚胎,在代理孕母的子宮中生長,而不是委託母親的子宮。 妊娠代孕可能更可取,因為它允許委託母親與孩子保持遺傳聯繫。其他人可能更喜歡妊娠代孕,因為擔心代理孕母可能會對與她有生物學聯繫的孩子提出要求。 擔心代理孕母會試圖偷竊或收養孩子是圍繞代孕的眾多法律和道德恐懼之一。在 1980 年代,美國的 Baby M 案引起了媒體的廣泛關注,因為它利用了這些恐懼。在這種情況下,代理孕母瑪麗·貝絲·懷特黑德( Mary Beth Whitehead )試圖保留她所生嬰兒的監護權。研究顯示,代理孕母懷孕和分娩的方式,與懷自己的孩子不同。他們也經常將自己視為英雄或送禮者,而不是母親。 如果公眾對代理孕母的看法是負面的,那麼委託父母往往也不會好到哪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