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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光洲/孩子叫誰爸媽 代理孕母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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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想讓你知道… 代理孕母生下的孩子,之後可以跟提供精卵、子宮的父母所生的孩子結婚嗎?彼此之間算什麼關係?該如何稱呼?如何計算輩份,這麼複雜無法評估的未來,就都要由這個被人工、科技、法律創造出來的孩子概括承受。 ▲ 中國女演員鄭爽被指通過國外代孕生下兩個孩子,但在與男友分手後又「拋棄」了孩子。(圖/ETtoday資料照) ● 葉光洲/律師 大法官第748號解釋針對我們國家的婚姻,做出民法從民國19年制定以來最大的改變,此後,一男一女彼此結合的古老卻保障人類代代繁衍至今的婚姻制度與定義改變成「多元婚姻」,男男、女女,以及之後更多種結合方式均可成為「婚姻」。然而兩個生理上無法自然懷孕生產的男女、男男、女女等多元婚姻主體,如何透過人工、科技與法律來創造下一代,俗稱「代理孕母」立法,成為立法院本會期焦點。 多元婚姻主體再度高舉自我人權滿足的大旗,認為透過親情(如:親人代孕)或金錢(如:購買精卵、代理孕母),應使代理孕母合法化。 然而,全世界極少數開放代理孕母的國家的做法都顯示,提供精卵、子宮者,絕大多數是透過金錢作為提供精卵的對價而非親情,因此優質的精卵、子宮絕對是市場上奇貨可居、眾所追逐的對象,精卵、子宮也因此成為可訂出不同市場價格的商品,這就是精卵、孕母的商品化,供精卵、子宮的大人,因為要錢,就拿自己的身體主權交換金錢,因此多元婚姻主體追求的代理孕母人工生殖,在外表上雖包裝為保障多元婚姻主體的人權,但骨子裏就是人類歷史上存在已久的奴隸制度,換言之,這樣一個以人工、科技、法律創造出下一代的過程,成為改頭換面的新型奴隸,只不過將幾百年前「謀求奴隸主的經濟收益」口號換成「保障多元婚姻主體的人權」而已。 出售精卵、子宮的大人們或許會說,這是我的精卵、我的子宮,不甘他人事,然而,除了孕母商品化之外,未來因著人工、科技、法律創造出來的許多位孩子,她/他們不但一出生時,性別認同已經被「多元化」,而且她/他們在自然的血緣上,若非跟目前一同居住的「雙親」完全沒有關係(例如:男男或女女均不孕者),就只跟其中一位「雙親」有血緣關係,但那位從來沒看過,卻實際提供精卵、子宮,與這位孩子有人類最古老且自然的血緣關係父母,被法律設計為跟孩子沒有法律關係。 請問,這個孩子之後可以跟提供自己精卵、子宮的父母所生的孩子結婚嗎?彼此之間算什麼關係?該如何稱呼?如何計算輩份,這麼複雜無法評估的未來...

唐仙美/家庭才是根本 別再製造更多「出生即單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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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份調查指出,子女知道自己是捐精捐卵後代的感覺,圈選頻率最高的前五個詞是震驚、困惑、疑問、麻木和悲傷。(圖/CFP) 我們想讓你知道… 請政府正視少子化的真正問題所在,切勿人云亦云、或僅聽一些利益團體的片面之詞,讓更多痛苦的「出生即單親」人工生殖下一代,因錯誤的政策而出生! ● 唐仙美/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媽媽盟)副秘書長 2023 年底最震驚的一條新聞,就是新北市一名國三學生 A 受女學生「乾妹」教唆,拿出彈簧刀狂砍學生 B 共 10 刀,學生 B 遭割頸身亡事件,這件事除了震驚台灣社會,也燒出了許多疑問,像是致命的彈簧刀怎麼攜入校園?原來是「現在的老師不能搜書包、搜(學生畢旅)行李」,因為教育部去年有發文,學校訂定之「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學生之自主權與人格發展權」,除非有違法或危害證據,否則不得搜書包,就算要搜書包,也需要兩位家長委員陪同,並全程錄影,此外,民進黨立委范雲及人權團體也極力以「隱私權」,反對學校搜書包。 事發學區失能家庭多 台灣有提供兒少好環境? 也因此,元旦過後,行政院、教育部加緊腳步找專家、學者、各家長團體開會,釋出善意,但這些亡羊補牢的作法,真的能把關校園安全嗎?當然即時的補破網還是重要的,但又能讓家長安心多久呢?不少一線教師反映,家庭才是問題的根本。割頸案學區的一名老師在 PTT 發文,「…事發學區問題很嚴重,就是大家所認知的底層中的底層」、「…班上有三分之一的小孩來自單親家庭,單親當然不是大問題,但部分家長會把單親當藉口,逃避問題,反正只要有問題都是歸咎於單親。」此文點出,單親家庭及家庭效能不彰,是割頸案背後必須正視的問題。 筆者聲明在先, 單親絕不可被污名化,大多的單親父母都非常努力撫養孩子 ,如賴總統候選人,在單親母親撫養下學有所長且對國家貢獻良多。但不可諱言,單親是 童年不良經驗 ( 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 ACEs )的因子之一,盡可能讓孩子由父母撫養,穩定平安成長,對孩子乃最佳利益。我們要問,台灣「真的」提供了有利兒少的成長及受教環境嗎? 人工生殖救少子化? 恐產出不健康的下一代 去年 12 月 4 日立法院進行初審的《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依《紐約承諾》檢視,更是直接廢除掉對未來兒少生命權捍衛...

觀點投書:只有投票權的大人才有人權?

https://www.storm.mg/article/4937855 唐仙美   *作者為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 臨近總統立委選舉,少子化議題竟成大熱門,修改人工生殖法再次成為攻防,「開放人工生殖給更多想生者使用」再次捲土重來 ∘單身女子可捐精生子,以及代理孕母入法成為焦點 。人權團體藉由 媒體及輿論持續施壓主管機關,希望開放人工生殖予更多想生的人。 無獨有偶,數個電視台本土劇也出現代理孕母劇情 ,似有默契一起呼應人權團體的訴求 : 「 生育權是人權」   什麼是生育權 ? 在人工生殖輔助技術發展之前,生育權固有定義對象是一男一女。而人工生殖輔助技術是醫療行為,是原本夫妻具有之生育能力受損而施予的治療行為∘單身女子想捐精生子或使用他人身體代孕 ,這不是人權而是特權∘因此,政府並無剝奪任何人之生育權,只是不允給予「單身者捐精生子」及「不使用自己身體懷孕者」的特權∘   爭爭吵吵的生育權只著墨於大人,那產出孩子的人權呢 ? 兒童權利公約 第 7 條第 1 點 : 「兒童 ……… 儘可能的範圍內有知其父母並受父母照顧的權利。」單身女子者經由捐精的人工生殖必然失去生父 ,而且連法定父親也無∘如此產出之人工生殖後代的人權從來不是考量重點 。   人權團體總是辯稱,「異性婚姻使用捐精捐卵也不在少數,為何單身就不行 ? 」。捐精在異婚施行多年以後,後遺症早已層出不窮 、 負面案例不勝枚舉。捐精捐卵後代不斷發出哀號 ,呼籲若不能終止這不利兒權的社會實驗,至少施行須更緊縮更嚴謹 ---- 澳洲 及 哈 佛 的報告,均指出這些後代很大比例須接受精神治療。在臺灣多個學子自殺頻傳的現在,我們還刻意讓這些單身女子捐精生出後代,到底是解決問題還是製造更多問題 ?   人工生殖捐精後代的 Rose 博士:「希望我們社會上對所有群體能夠尊重『血緣』及『基因』的親屬關係及身分,而不出售來自任何群體的特殊細胞。最重要的,由於 (人工生殖後代)特殊的脆弱性,以及我們無法為自己發聲,兒童由生父生母照顧的權利應受法律保護 ︒ 」   在 thembeforeus 網站 上有無數傷痛的捐精卵後代訴說著「我好想知道被爸爸抱著疼著的感覺」、「為什麼我沒有媽咪?」「我是從哪裏來的?」每個人都想知道自己的根源。難道台灣十多年後,要讓新一批捐精後代起來控訴...

鄭弋/孩子身心健康誰顧? 人工生殖不是治少子化妙藥 | 雲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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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弋/孩子身心健康誰顧? 人工生殖不是治少子化妙藥 少子化問題威脅全球已開發國家。《紐約時報》 2 日一篇 《南韓正在消失嗎?》 ,指出南韓今年 第 3 季的育率僅剩 0.7 ,全球墊底,台灣不遑多讓,倒屬第二。為改善少子女化問題,立法院 4 日進行 《人工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朝野提出 8 個版本,行政院因「代理孕母」等爭議仍在討論中而未提版本。   近年來,台灣各地政府了拚生育率,紛紛提高不孕夫妻人工生殖補助,共可使用 6 次、總計最高上限 40 萬元。朝野立委及民間團體也以改善少子女化為由, 期望鬆綁人工生殖規範,從異性夫妻擴大到 單身女子、女同志配偶、男同志配偶,並納入「代理孕母」。 更有不孕症醫師指責「僅夫妻可使用人工生殖技術」,是 「落伍」法規、「少子化幫兇」, 倡議先修法放行 「讓想生的人可以生」 。   對於各界如此重視少子女化議題,筆者開心又憂心,因為各界獻策重點多擺在單身女性、女同志配偶、男同志配偶要爭取生育需要及權利,姑且不論,男女結合才能生育及老天爺賦予的生育能力,究竟誰人能歧視或剝奪, 若果真如此隨便開大門,那不就是讓孩子一出生就沒有爸爸,而 人工生殖子女在受孕前權益就被剝奪的這件事,在 8 個修法版本及朝野民團討論中,卻是一片空白。   先來談人工生殖後代的身體健康,台灣已有數據顯示, 人工 生殖輔助技術後代的早產率、低體重率及缺陷率,確實比自然受孕後代高;尤其為提高受 精成功率,許多生殖機構會採取「卵胞漿內單精子注射」產製胚胎,也就是將單一精子注入卵子內,受精成功率似乎較高,但其侵入性質會使胚胎嚴重損害機率增加。   更棘手的是人工生殖後代的心理健康。開放捐精生子女已六十多年的歐美社會,近年已有越來越多捐 精捐卵後代集結發聲,尋求幫助及發出警語。而台灣打著「平等生育」人權旗幟的討檄文中,獨不見歐美社會已日益重視的「捐精捐卵後代」的字眼,在商機龐大的人工生殖產業貌似美好及專業論述,卻未提此一弱勢族群的一輩子的身心痛苦與哀愁。   一個名為 「我們是捐贈者受孕」( We Are Donor Conceived  )的全球社群組織, 2020 年對 481 名出生在 15 個國家的捐贈者受孕的調查發現,當他們知道自己是 捐精捐卵後代的感覺 ,圈選頻率最高的前五個詞是震驚,困惑...

從代理孕婦之辯 看內在價值貶損《小編金選》202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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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的另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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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孕剝奪代理孕母親權 ] 影片 2:50-4:50 傳統代孕 (traditional surrogacy) : 代理孕母既是卵子提供者,又是子宮被租借者。美國最有名案例是 Baby M 。代理孕母 Mary Beth Whitehead 是提供卵子的代理孕母,她賣了自己的孩子後後悔了。因此案例,之後有 50 州禁止商業代孕。 Baby M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330516   胚胎代孕 (gesational surrogacy) : 代理孕母只提供子宮,卵子由捐卵者提供。案例是加州的非裔代理孕母並不想要保有孩子、只是想了解孩子狀況子。但是法院禁止她接觸孩子,因為代理孕母在簽契約的時候就已經放棄她的母親身份。胚胎代孕就像三角櫈態狀 - 提供精子者、捐卵者及代理孕母。 6:00-11:00      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對代孕有不同的法律,因此會有「代孕旅遊」 - 到代孕立法比較寬鬆的的國家或地區尋求代孕。如可以買賣卵子的地區。        新冠期間,我曾經在線上對英國代孕發表證詞,他們說,希望代孕法能像加州,我說,你怎麼會希望像加州?加州有代理孕母死亡。而代理孕母及賣卵者的權利幾乎為零,我不是在爭論他們沒有權利,而是代孕及賣卵根本不應該發生。        我們曾經對 92 位胚胎代孕的代理孕母做過研究,發現代理孕母及代孕孩子比自然受孕的母子風險更高。代理孕母會有更多的 產後憂鬱症 ,更容易有 子癎前症 及 高血壓 。就像用捐卵懷孕的母親一樣,代理孕母因為不是自己的卵,所以身體 免疫反應 更易高血壓。再加上代孕牽涉到金錢交易的部分,讓事情更複雜。 11:00-12:30 代理孕母有較高的 剖腹產率 。原因為第一,因為代理孕母容易發生 子癎前症 、會 高血壓 導致代理孕母 瀕臨中風 ,而此時可能寶寶還沒有足月,所以必須要用剖腹取出孩子挽救代理孕母。第二,是要 配合委託父母的時間 。委託父母可能從國外如西班牙來,所以要在指定時間內把孩子生下來。另外第三,也有委託人認為不想要孩子經由 「 自然生產 」 碰觸到代理孕母骯髒的陰道 ,所以要求剖腹產。這是把女人當作私人財產,當作物品可以任意處置。 1...

張文昌觀點:代孕解少子困境?是解決問題,還是帶來更多社會問題?(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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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看似要拚出「生產力」,背後卻藏著看不見的巨大風險。(圖/取自 xFrame) 面對涉及國安問題的少子化議題,台灣社會正研議《人工生殖法》修法,部分地方政府今年還擴大試管嬰兒、凍卵補助。政府與民間試圖提出解方,但並非所有建議都能對症下藥,例如推動「代理孕母合法化」,看似要拚出「生產力」,背後卻藏著看不見的巨大風險。 姑且不論代孕一途是否真的有助增加嬰兒數,但核心的問題是:女人的身體可以被當作商品?作為代理生產生命的工具? 在極少數開放代理孕母的國家,例如印度及烏克蘭等,代理孕母多是在經濟上掙扎的弱勢女性。表面上為有錢人代孕的契約行為,提供一個簡單解決經濟問題方案,但實際上,契約及規範外的真實風險,多變而無法測度,尤其代孕分娩風險遠大於自然分娩,不僅傷及孕母身體,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這在點頭同意成為代理孕母時,大多缺乏全盤了解。 《國家評論》 ( National Review ) 2020 年的一篇故事,揭露代孕過程的現實及其極端風險。該文講述蜜雪兒.里夫斯( Michellel Reaves )的故事,她是一位妻子和 2 個孩子的母親,為幫助其他家庭生兒育女,她決定成為代理孕母,沒想到在第 2 次代孕生產時,因分娩併發症去世,留下丈夫和 2 個孩子,他們將在沒有母親的情況下長大。 事實上,試管嬰兒產出的後代中,已發現試管嬰兒技術帶來並非只有好處。依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報告 顯示,臺灣試管嬰兒後代有較高的早產、極低體重、較低體重及缺陷機率。已知 早產嬰兒易有聽障 (早產嬰兒為 2-11 %,一般嬰兒為千分之 2 ),而 極低體重嬰兒 易有神經發展障礙。國外試管嬰兒後代除了如臺灣一樣有較高的早產、低體重及缺陷外,另發現其高血壓、自閉症、智能障礙及癌症機率也較自然受孕後代為高。 據此,國外已有不少醫學文獻警告,與胚胎相關的試管嬰兒技術本身存在許多不可預期的 風險 ,包括在過量排卵、取卵、受精、胚胎培養、胚胎選擇、胚胎移植及可能的冷凍保存胚胎等過程中,牽扯到無數的藥物處理及實驗步驟,這些步驟有機會對基因產生不可預期的影響。  而試管嬰兒再加上代孕的過程,讓胚胎除了承受試管嬰兒技術帶來的風險,還可能遭代理孕母母體的排斥。 2017 年 美國的研究報告 顯示,與同一產婦自己自然受孕的孩子相比,代孕後代有較高...